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刊登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3、召开地点: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振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112,52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5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9,043,08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23,482,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表审阅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25,3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26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张露文律师、姚培琪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