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剩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达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724.65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金额截至时点为2018年10月31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邱建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6号)核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7,639,4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1,999,995.4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596,131.06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12,403,864.38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20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8]B0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科诺精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精工”)。
1、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科诺精工同华泰联合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公司及科诺精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时间 募集资金到 账户使用用途
号 公司 账时间
中国银行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诺精
1 公司 份有限公司 535271997146 2018年7月 2018年7月 工95.323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江阴周庄支 16日 18日 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行
上海浦东发 920500788019 2018年7月 2018年7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诺精
2 公司 展银行股份 00000167 13日 18日 工95.3235%的现金对价支付募集
有限公司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科诺 科诺精工在 400101220007 2018年8月 2018年8月 科诺精工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铝
3 精工 宁波银行股 91752 3日 21日 合金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份有限公司 和使用
3、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海达股份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589.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89.6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于2018年8月13日发表同意意见。
4、截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28,724.65元,明细表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535271997146 专用账户 4,537.8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92050078801900000167 专用账户 24,110.90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40010122000791752 专用账户 75.93
账户余额合计 28,724.65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将用于标的公司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实际募集资 银行存款 银行手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利息收入 续费支 累计投入 投入比例 节余情况
出
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 10,715.95 10,715.95 2.41 - 10,715.95 100% 2.41
价
年产3万吨
汽车轻量化 10,484.05 10,484.051 10,484.05 100%
铝合金新材
料项目 3.33 0.07 0.46
支付本次交 1,000.00 1,000.00 1,002.802 100.28%
易相关费用
合计 22,200.00 22,200.00 5.74 0.07 22,202.80 2.87
注1:“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3,27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484.05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注2:其他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28,724.65元,节余的主要原因是账户储蓄时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已按之前承诺足额支付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新材料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承诺事项
公司将剩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剩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也低于公司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8条的规定,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
机构发表意见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