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至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全部确定,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七名董事分别为汪剑平先生、汪剑红女士、汪骁阳先生、胡明华先生、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丁剑先生,其中胡明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丁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与丁剑先生均是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无异议。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与经理,此安排有助于公司缩短决策链条,保障战略决策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明确董事会与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