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关于聘任汪骁阳为公司经理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汪剑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 剑 平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汪剑平先生将继续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汪剑平(主任委员)、丁剑、汪骁阳。
提名委员会:丁剑(主任委员)、陈喜昌、汪剑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喜昌(主任委员)、张惠忠、胡明华。
审计委员会:张惠忠(主任委员)、丁剑、汪剑红。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和丁剑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1、聘任公司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汪骁阳为公司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汪骁阳先生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 骁 阳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聘任公司副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傅煜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宇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傅煜先生(简历见附件)和陈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菊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经理汪骁阳先生系董事长汪剑平先生之子,副经理傅煜先生系董事汪剑红女士之子,陈宇先生和杨菊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4、有关人员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措施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汪剑平先生和汪骁阳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与经理,此安排有助于公司缩短决策链条,保障战略决策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明确董事会与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菊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徐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0573-82235811
电子邮箱:securities@hw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 77 号
邮编:314018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附件:
傅煜先生简历:
傅煜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信
证券嘉兴营业部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6 年 4 月任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1 月至今任 HW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9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傅煜先生与董事汪剑红女士系母子关系。傅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宇先生简历:
陈宇:陈宇先生,198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 年至 2017
年 5 月,任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心经理,2023 年 4 月 26 日起任公司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先生通过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约 50,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菊女士简历:
杨菊:杨菊女士,198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已于 2022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曾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项目经理,
嘉兴启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嘉兴启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理及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菊女士通过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约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徐晨先生简历:
徐晨:徐晨先生,200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结业证书(中级),曾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息披露专员,2023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