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结果更正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现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结果更正如
下:
根据网下申购资金到账情况,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立信会计师事务
审验,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 6.50 元/股的 13 家配售对
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但其中有两家配售对象
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致使网
下申购无效。因此,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配售对象为 11 家,对应的有效申
购股数为 8,420 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 54,730 万元,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为
17.99287411%,认购倍数为 5.56 倍。
网下配售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数量(万股) 获配数量(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00 719,714
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700 3,058,788
3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300 539,786
宏源 3 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500 899,643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
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400 719,714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7 月 5 日)
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179,928
7 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 359,857
8 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520 4,534,211
9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359,857
10 受托管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0 179,928
11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0 3,598,574
合计 8420 15,150,000
注: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
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根据《发行公告》的规定,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
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于2012年8月10日根据上述
配售结果进行了清算。
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发行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