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普利制药,股票代码:300630)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
代码:123099)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 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简称:由“普利制药”变更为“*ST 普利”,股票代码仍为“300630”;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 514,604,184.72 元、515,899,077.56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34.11%、28.56%;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08,018,435.49 元、387,417,257.52 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65.88%、88.27%。
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
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且占该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及其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起停牌,并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立即开展合规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披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四、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证券部
2.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 2 号
3.联系电话:0898-66661090
4.公司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