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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0 深市 普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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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普利: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 普利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2025 年 1 月 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的 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且占该 2 年
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4、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即募集资
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46.22 元/股。
  1、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46.22 元/股调整为 46.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9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46.03 元/股调整为 45.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5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11,800 股。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45.84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调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第一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27.1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第二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5 元/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8,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7 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普利转债”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 月 7 日、2025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事项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
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435,693.0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
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
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近期公共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