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券督理管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9o号
关于核准广州市吴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牒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汊《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监会令第123)有关规定,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
一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sO0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
生重 项,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深
东
抄送:东省人民政府; 证监局,交所,国结算及其
圳分公司,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分送:领导。
办公厅,行部,市部,律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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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办公 A14Ar'pR
厅
打宇 校 共印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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