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2,083,747 股
2、发行股票价格:10.0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21,499,982.4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11,928,218.4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2,083,747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昊志机电/公司/发行人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昊志机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票/本次发行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目 录
特别提示...... 2
释 义...... 3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3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3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0
八、其他重要事项...... 21
九、备查文件...... 21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uangzhou Haozhi Industri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汤丽君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503
证券简称: 昊志机电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号
办公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号
注册资本: 28,398.91 万元
联系电话: 020-62868399
传真: 020-62868320-8884
公司网址: http://www.haozhihs.com/
电子信箱: zqswb@haozhihs.com
机床附件制造;轴承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
经营范围: 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3)2021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0 年 11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州
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12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州市昊
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70 名(剔除重复计算部
分),具体包含: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不含发行人董监高)、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
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1 家。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下,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70 名符合相
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除上述投资者外,自报送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至申购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建昕等 2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1 年 4月 16日(T日)上午 9:00至 12:00,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 3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且相关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上述 3 家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相关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获配对象和获配金额的确定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3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22,083,74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1,499,982.41 元,发行对象为安吉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展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展富长
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吉镁华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广
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
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00 前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
销商南京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12:00 前,认购对象均已
足额缴纳认股款项。2021 年 4 月 20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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