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4.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25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43人
5、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50万股,授予价格为25.2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87.00万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350.00万股的0.66%。其中首次授予154.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62%;预留授予不超过3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7.38%。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2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职务
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中国籍员工合计24 700,000 37.43% 0.25%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中国台湾/中国香 845,000 45.19% 0.30%
港籍员工合计19人)
首次授予小计 1,545,000 82.62% 0.54%
预留 325,000 17.38% 0.11%
合计 1,870,000 100.00% 0.6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包含19名中国台湾籍、中国香港籍员工,在公司历年发展进程中,该部分员
工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将该部分员工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是企业筑牢人才护城河的核心举措。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个人与企业增长、长远发展深度绑定,以提升员工归属感与主动性,与公司齐心协力、共创佳绩。
4、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公司不得授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30%
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30%
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40%
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日之前(含同日)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日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50%
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50%
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不得售出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