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由23.64元/股调整为23.5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7,805,311股调整为不超过58,149,681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简述
2016年2月16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地方式、项目投资总额发生变化,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845号)的要求对预案相关内容的补充、修订进行了重新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16年5月27日,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76元/股调整为23.64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2,51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64,304,4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上海易津财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股数、募集资金规模等调整进行了重新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林峻、陶晓海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数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调整、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调减等事项进行了重新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16年8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7,805,31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23.6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182,7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了《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由于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共计781,000授予,公司总股本由182,795,000股变更为183,576,000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36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10月16日。
截至目前,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3.64元/股调整为23.5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1=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23.64元/股-0.1493618元/股=23.50元/股。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二)发行数量调整
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7,805,311股调整为不超过58,149,681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价格= 57,805,311股×23.64元/股÷23.50元/股=58,149,681股。
其中,林建伟认购数量不超过50,231,387股,林峻认购数量不超过3,959,147股,陶晓海认购数量不超过3,959,147股。
(三)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