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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沃股份:关于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7

佳沃股份:关于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9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概述

  1、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监会受理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反馈意见进行
了逐条认真落实,进行了说明和回复,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等公告,同时对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二次修订。

  4、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等公告,对有关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更新。

  自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
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再融资规则》)。鉴于《再融资规则》的发布及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营造更优的融资方案,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进一步发展,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10 月 16 日召开的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终止并撤回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再融资规则》
的出台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等,优化再融资方案,继续推进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3)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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