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3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及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6:0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长虹商贸中心会议室。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董
事杨秀彪先生、董事肖文艺先生、董事史强先生、董事马伴先生、职工董事陈思远先生、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现场参会,董事王勇先生、独立董事林嵩先生、独立董事邓富民先生视频参会。
(4)会议主持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秀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杨秀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秀彪
委员:肖文艺、林嵩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邓富民
委员:任世驰、肖文艺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世驰
委员:林嵩、邓富民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嵩
委员:邓富民、马伴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文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建议,与会董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1 同意聘任姚辉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 同意聘任杨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3 同意聘任余万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4 同意聘任何成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总会计师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证券事务工作和合规风控工作的需要及相关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史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需要及相关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茜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
1、人员简历
姚辉军:男,汉族,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业工程管
理专业大专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技术开发部副部长、技术开发部部长、品质管理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日,姚辉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42,8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余万春: 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
任长虹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纪委办主任、纪检监察部部长、党委委员,四川长虹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长虹美菱副总裁、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科大讯飞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加西贝拉董事、财务总监,浙江威乐董事,加贝科服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余万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27,6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杨凡:男,汉族,197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经济学本科,英国
格拉斯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四川长虹策划主管,四川长虹绵阳销售分公司空调经理,四川长虹德阳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市场副总监、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华意巴塞罗那总经理。
截至本日,杨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15,56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何成志: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加西贝拉
总装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技术工艺部部长、品质管理部部长、行政三党支部书记,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何成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8,3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杨茜宁:女,汉,1991 年 1 月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税务师,中级会
计师。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现任本公司公司办公室(证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日,杨茜宁持有本公司股票 10,7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强、杨茜宁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hyzq@hua-yi.cn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长虹大道 1 号(高新开发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