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2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 8 年,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招标结果 ,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836 人。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18.40 亿元。
2022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675 家,收费总额 6.6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1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近三年,5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丽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4 年,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82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1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 8 年,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按照《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3 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