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康尼机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先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披露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此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与反馈意见,以及标的公司更新的审计报告,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并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向廖良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149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本说明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更新。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重组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重组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中与审核相关的风险提示进行了删除。
3、交易对方廖良茂、森昕投资、众旺昕合计持有的龙昕科技37.7869%存在
质押限制的股权已办理股权质押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
易标的”之“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4、龙昕科技及其子公司伊美特近期收到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之“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特此说明。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