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一审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不适用
被告: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涉案的金额:3,836,000 元人民币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属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纠纷,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021 年 9 月 10 日,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孙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泓海”)发来的(2021)苏 0281 民初 11542 号《传票》、《民事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诉状》,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建工”)因与江苏泓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阴市香叶路 180 号
被 告: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阴市璜土镇德宝路 9 号
(二)诉讼请求
1、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3,836,000 元,并承担该款项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
支付之日止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的利息。
2、原告有权就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 110KV 变配电所剩余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第一项诉请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江阴建工、江苏泓海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签署《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江苏
泓海将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 110KV 变配电所剩余工程发包给江阴建工施工,
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金额为 548 万。约定工期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约定工程款支付为江阴建工进场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完成工程量的 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40%,江阴建工完成工程量的 95%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 1 个月内付清。
签约后江苏泓海支付了 10%预付款,江阴建工进场施工。2021 年 5 月 2 日前
江阴建工已完成工程量 95%以上,江苏泓海及监理单位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对已
完工程及未完工程部分进行了确认,形成《已完工程确认单》。江阴建工请款后江苏泓海仍未支付,江阴建工被迫停工。后江阴建工自行复工并完成了之前确认
的全部未完成工程,江苏泓海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予以确认。
江阴建工已完成全部工程,江苏泓海至今仅支付了 10%预付款,江阴建工要求江苏泓海立即付至 80%工程款,对于剩余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的款项及索赔权利,江阴建工后续再行主张。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属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