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98,950,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428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25,928,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7.9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5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3,021,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498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何连琪先生未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程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39,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5%;
反对 5,67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26%;弃权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72,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25%;反对 5,67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925%;弃权 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10 项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
提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14,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2%;
反对 5,596,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8%;弃权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78%;反对 5,596,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145%;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8%。
提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09,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1%;
反对 5,597,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0%;弃权1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2,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33%;反对 5,597,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155%;弃权 1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提案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06,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2%;
反对 5,598,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2%;弃权1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39,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98%;反对 5,598,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163%;弃权 14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提案 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11,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5%;
反对 5,59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3%;弃权1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4,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48%;反对 5,59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088%;弃权 1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
提案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177,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29%;
反对 5,635,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7%;弃权1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10,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10%;反对 5,635,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534%;弃权 1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提案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20,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8%;
反对 5,591,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6%;弃权1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53,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41%;反对 5,591,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101%;弃权 1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9%。
提案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20,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7%;
反对 5,581,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1%;弃权1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53,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38%;反对 5,581,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001%;弃权 1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1%。
提案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15,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6%;
反对 5,5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0%;弃权1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48,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91%;反对 5,5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999%;弃权 1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提案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53,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20%;
反对 5,550,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4%;弃权1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8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63%;反对 5,550,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699%;弃权 1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
提案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225,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49%;
反对 5,57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75%;弃权1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