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04—0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
4年10月19日8: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公司设立长春热电长春分公司。
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于200
4年1月16日公告)将竣工投产,为保证该项目及公司的顺利运营,公司决定在热电
联产项目所在地长春高新区设立长春热电分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暂定)为:
供热、供电、粉煤灰销售、锅炉管道维修等。
二、改公司章程;
原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范围:镍、铜、钴、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企
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
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修改为:
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范围:镍、铜、钴、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企业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
“三来一补”业务;供热、供电、粉煤灰销售、锅炉管道维修。
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公司收购镍业集团井下采矿、动能系统、长城公司股权等经营性净资产
(含采矿权、土地使用权);
为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治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镍业集团收购资产的范围:(1)镍业集团下
属富家矿井下采矿(剥离掉民用供水、供热、居民生活服务等非生产经营性资产
和原露天采矿设施等资产)、大岭矿井下采矿、供水供热公司(剥离掉民用供水、
供热等非经营资产)、供电公司、铁路运输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相关负债以及为
采矿等生产服务和管理部门业务需要的其它经营性资产、相关负债,镍业集团持
有的长城精细27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60%);(2)镍业集团下属的富家矿、大岭
矿的采矿权;(3)上述收购资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镍业集团井下采矿、动能系统、长城公司股权等经营性净资产及采矿权、土
地使用权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国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吉林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进
行了资产的审计和评估,评估总价为13518.86万元人民币,本次资产收购价款将以
报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的评估结果为准。通过本次收购集团公司井下采矿、动能
系统等辅助生产设施的经营性净资产,实现镍业集团内与本公司主营业务--镍系
列产品有关的资产和业务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大大减少或基本杜绝了公司与集团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通过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磐
石长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与集团公司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
收购完成后,公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供、产、销体系,拥有更
加独立完整的镍系列产品生产经营体系,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充分发挥公司
的质量、品牌、资源等优势,集中发展镍系列产品,做精、做优、做大主营业务。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次收购的资产中,采矿权使用收益现值法来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生产矿山的矿业权必须使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此次涉及的富家矿、大岭矿
属于生产矿山,其年产量相对稳定、销售正常,当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发生变化或
其它不可抗力不出现时,收益现值法的结果是合理的。因此,董事会认为,确定富
家矿、大岭矿的采矿权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是恰当的。该评估总价2756.03万元
人民币,为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额51133.47万元人民币的5.39%。
董事会就本次收购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在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
非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成员半数情况下,五名关联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非关
联董事分别投票表决。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公平性发
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收购镍业集团井下采矿、动能系统
、长城公司股权等经营性净资产(含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详见《吉
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收购集团公司的动能系统等经营性资产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向集团公
司提供少量的供水、供热服务及部分办公场所的出租服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500万元。
五、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七、提议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20日上午9:00时在长春紫荆花饭店召开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内容
1、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收购集团公司井下采矿、动能系统、长城公司股权等经营性净
资产(含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11月9日上海交易所闭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凭股东账户、个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授权书(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
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传真和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04年11月10—16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
3:00—17:00时。
(六)出席会议登记地点: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1、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2311
4、联系电话:0432—5610887,13804442948,13596302802
5、传 真:0432—5614429
6、电子信箱:zhq@jlnickle.com.cn
7、联 系 人:吴术、王行龙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吉林吉恩镍业股
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印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