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
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广东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
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906,730股,持股比例由18.71%减少至17.03%,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伊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
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073,630股,持股比例由22.03%减少至17.03%,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且累计变动达到5%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务人名称1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金盛物流信息中
信息披露义务 住所 心4号楼423号房
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 铁小荣
务人名称2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首
住所 善花园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1日,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906,73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持股比例由18.71%减少至17.03%,
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方式 (股) (%)
2024年9月25日至2024
伊品集团 16,982,180 1.02
大宗 年11月21日
交易 2024年9月25日至2024
铁小荣 10,924,550 0.66
年11月21日
合计 27,906,730 1.68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义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务人名称 (股) (%) (股) (%)
伊品集团 持有股份 189,667,209 11.42 172,685,029 10.40
铁小荣 持有股份 121,154,301 7.29 110,229,751 6.63
合计 持有股份 310,821,510 18.71 282,914,780 17.03
注:表格中的比例按照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
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伊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铁小
荣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83,073,630股,
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持股比例由22.03%减少至
17.03%。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方式 (股) (%)
伊品集团 大宗 2024年1月12日至2024
66,806,730 4.02
及其一致 交易 年11月21日
行动人铁 集中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
16,266,900 0.98
小荣 竞价 9月5日
合计 83,073,630 5.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 (%)
伊品集团 持有股份 223,379,009 13.45 172,685,029 10.40
铁小荣 持有股份 142,609,401 8.58 110,229,751 6.63
合计 持有股份 365,988,410 22.03 282,914,780 17.03
注:截至2024年11月21日,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持有公
司 股 份 282,914,780 股 , 其 中 136,519,415 股 为 无 限 售 流 通
股,146,395,365股已被质押。
表格中的比例按照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
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
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其仍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
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
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