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
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HaozhiIndustrialCo.,Ltd.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
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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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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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公开发行新股的主体为昊志机电、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主体
的主体是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下限为2,143万股、上限为2,500万股,
其中:(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下限为1,072万股,上限
为2,500万股。(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1,071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
发行股数及比例
配售股份的数量。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
即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实际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下限为1,072万股、上限为2,500万股。
其中:公司发行新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
数量 金,公司发行新股数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其他实际
资金需求以及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1,071万股,且不超过自
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截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之日,所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时间均在36个月以上。经公司股东协商
量 确定,除昊聚公司自愿放弃公开发售外,其余十名股东按照
本次公开发行前各自持股数量按比例公开发售股份,即:股
东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东在本次公开发售前持股数量
除昊聚公司以外的十名股东在本次公开发售前合计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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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额度(计算各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的数量时,根据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到1股,所产生的余
股由控股股东汤秀清发售)。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本次公开发售数量需符合《公司法》对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