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8,149,681股,将于2017年12月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林峻、陶晓海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林建伟自愿承诺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年12月28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3.50元/股。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发行人”)
发行人英文名称: Jolywood(Suzhou)SunwattCo.,Ltd.
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 300393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08年3月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年6月9日
上市时间: 2014年9月12日
公司住所: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邮政编码: 215542
法定代表人: 林建伟
注册资本: 183,576,000元
联系电话: 0512-52933702
传 真: 0512-52334544
互联网网址: www.jolywood.cn
电子信箱: stock@jolywood.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67253913XG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6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表决。
(2)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3)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4)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5)2017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6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表决。
(2)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年8月26日,中来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7]1909号《关于核
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发行。
(三)本次发行过程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见证下,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发行对象发出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林建伟、林峻和陶晓海于2017年12月12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立的专用账户。
截至 2017年12月12日17:00,林建伟、林峻、陶晓海3名认购对象向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山支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足额缴款,按约履行了股份认购义务。
2017年12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17]5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海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366,517,503.50元。
2017年12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已向林建伟、林峻、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49,68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6,517,503.5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6,554,858.15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9,962,645.35元。
(四)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58,149,681股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2月18日,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本次发行价格为35.76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4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送红股5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76元/股调整为23.64元
/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1=(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为D)/(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35.76元/股-0.3元/股)/(1+0.5)=
23.64元/股。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76,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4936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10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10月16日。鉴于公司2017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3.64元/股调整为
23.5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23.64元/股-0.1493618元/股=23.50元/股。
(六)募资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66,517,503.50元。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16,554,858.15元,其中承销费和保荐费10,377,358.46
元,审计及验资费2,594,339.62元,律师费3,301,886.79元,信息披露费226,415.09
元,发行手续费54,858.19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八)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9,962,645.35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17年12月8日向全部发行对象发出
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按照要求足额缴付了其认购款项。2017年12月13日,长江保荐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本次认股款。
2017年12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17]5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长江保荐在招商银行上
海中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林建伟、林峻、陶晓海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366,517,503.50元。
2017年12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
5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已向林建伟、林峻、陶晓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49,68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6,517,503.5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6,554,858.15元(不含税)后,募集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9,962,645.35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