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德曼
股票代码:300289
收购人名称: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2 层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2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利德曼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26,213,152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41元/股,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控”)出资现金55,660.00 万元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收购人高新科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30%,导致高新科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五、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 义......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6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9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5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6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4
收购报告书附表...... 39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利德曼、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高新科控 指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开控股 指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经开区管委会 指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收购报告书摘要》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
次发行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本次收购 指 高新科控认购利德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高新科控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2 层
法定代表人 于钦江
注册资本 663,104.619493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11 月 2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12485050R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 199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48 年 4 月 30 日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2 楼
通讯方式 020-82119157
(二)高新科控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经开区管委会通过广开控股持有高新科控 90%股权,广开控股为高新科控的控股股东,广州经开区管委会为高新科控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新科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90% 10%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高新科控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利德曼外,高新科控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广州粤开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2 广州凯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3 广州高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医院管理
4 都匀经济开发区凯得东升招商有限公司 社会经济咨询
5 光机电(广州)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究和试验发展
注:以上仅列示一级子公司,二级及以下子公司不再列示。
(四)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广州经开区管委会通过广开控股持有高新科控 90%股权,广开控股为高新科控的控股股东,广州经开区管委会为高新科控的实际控制人。广开控股的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33、34 层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注册资本 1,036,323.381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11 月 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124402906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 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 1998 年 11 月 6 日至 2048 年 11 月 6 日
(五)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高新科控外,高新科控控股股东广开控股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广州凯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2 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3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4 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
5 广州凯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服务
6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7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业务
8 广州凯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商业保理
9 广州开发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10 广州凯得商贸有限公司 贸易
1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供热
12 广州凯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13 广州凯得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
14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制造
15 广州凯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
注:以上仅列示一级子公司,二级及以下子公司不再列示。
(六)高新科控主营业务情况
高新科控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系广州经济开发区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和资产经营,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开发区经济发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