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融钰集团”)
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5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成,标的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如下(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提供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
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
上市公司 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本人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次交易信息
上市公司董 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事、监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高级管理人 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 3、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本声明和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企业、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上市公司第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一大股东、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第一大股东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表决权受托 法律责任。
方及其一致 3、本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
行动人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企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实际控制人 1、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人、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3、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
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人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
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3、本企业在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声明和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
标的公司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
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