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LANCY CO.,LTD.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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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申今花及其家族成员申炳云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柏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申东日和申今花承诺:除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外,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2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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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 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
过 5,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5,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
售 1,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1]26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简称“朗姿股份”,股票代码“00261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
上定价发行的 4,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8 月 30 日
3、股票简称:朗姿股份
4、股票代码:00261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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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申今花及其家族成员申炳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柏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申东日和申今花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 1,000 万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4,0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申东日 11,090.78 55.45% 2014 年 8 月 30 日
首次公开发 申今花 1,647.69 8.24% 2014 年 8 月 30 日
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申炳云 1,453.85 7.27% 2014 年 8 月 30 日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
576.93 2.88% 2012 年 8 月 30 日
(有限合伙)
5
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
115.38 0.58% 2012 年 8 月 30 日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
57.69 0.29% 2012 年 8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柏投资管理
57.69 0.29% 2012 年 8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小 计 15,000 75.00%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1,000 5.00% 2011 年 11 月 30 日
首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000 20.00% 2011 年 8 月 30 日
行的股份
小 计 5,000 25.00%
合 计 20,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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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ncy Co., Ltd.
2、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3、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万元(发行后)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1月9日
5、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年9月3日
6、住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100300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服装、服饰、皮革
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服装;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仓储服务;技术服务。
8、主营业务:品牌女装的设计、生产与销售
9、所属行业:C13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10、电 话:010-82281088 传真:010-82281011
11、互联网址:http://www.lancygroup.com
12、电子信箱:zhengquan@lancygroup.com
13:董事会秘书:黄国雄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
的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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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董事长申东日、董事兼总经理申今花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他董事、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