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43,669,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1,448,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2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人,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21%。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0%;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375,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92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0%;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92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以上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0%;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92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7%;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374,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56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