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基本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86.53%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0
年 7 月 15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并购重组委 2020 年第 29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更新财务数据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申请延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
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综上,公司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二、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海纬机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可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2020 年 1 月以来的新冠疫情对海纬机车的生产经营影响不大,海纬机车
总体情况良好。
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后,公司将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