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1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中国证监会
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5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62 号《关
于核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告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
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告西北永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
转而持有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4221905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39.2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已获得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19 日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于 12 月 7 日发布《关
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详见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当日公
告)。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89000000股,西
北油漆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持有本
公司股份742219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7%),成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过户等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