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9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关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接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转来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
号:1209140001 号、1209140002 号、1209140003 号),原控股股东
西北油漆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4,221,905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甘肃省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
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
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北油漆厂不再持有本公司股
份。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的登记事宜正在积极办理之
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
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之规定,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凭中国证监会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决定,按
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此法律意见书予以公
告(详见 2012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