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A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配股分阶段进行,先配A股,再配B股,A股、B股以同比例同价格配售,A、B股配股间隔不超过12个月。本配股说明书为A股配售说明书,B股配股说明书将在本公司B股配股方案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B股配股时另行公告。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丽珠集团
股票代码:0513
公司名称: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配股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758.7322万股
配售价格:人民币4.70元/股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经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6年7月26日第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1996年9月6日1996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已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6]012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38号文批准。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庄心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203栋
电话:(0755)3203494
传真:(0755)3203517
2.发行人: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孝先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联系人王武平
电话:(0756)8886713
传真:(0756)8886002
3.配股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春风路5号
联系人:刘晓飞 黄薇
电话:(0755)2175560
传真:(0755)2296188
4.配股副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联系人:周晓涛 巢洋
电话:(0755)2262888
传真:(0755)2400862
5.配股分销商: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晏晓辉
电话:(0755)3241579
传真:(0755)3241584
珠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义来
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金信大厦附楼
联系人:车晓昕
电话:(0756)3339616
传真:(0756)3337461
6.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7.律师事务所: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徐育康
注册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43层
经办律师:郑伟鹤、刘凤良
电话:(0755)2200300
传真:(0755)2250442
8.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池家骥
注册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22号3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柏生、葛云
电话:(020)83813747
传真:(020)83800977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2.配股价:人民币4.70元/股
3.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
4.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5年末A股总股份13542.4407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向发起人股配售1915.2万股,发起人股东已承诺认购611.2万股,放弃其余1304万股发起人股配股;向法人股转配股股东配售0.177万股;向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2147.3552万股;即本次实际配售股份为2758.7322万股。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如果栖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则可募得股金12966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预计实际可募得资金约12600万元。
6.配股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7年2月24日
降低权基准日:1997年2月25日
7.发起人承诺: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已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611.2万股发起人股配股,其中珠海市桂花职工互助会承诺认购91.2万股,珠海市信用合作联社承诺认购320万股,珠海市医药总公司承诺认购200万股;其余发起人股配股1304万股放弃认购,其中包括外资发起人股东澳门南粤(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此次全部配股456万股。
8.配售前及预计本次A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后股票总额、股权结构:
单位:股
1995年末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
发行人股
外资股 15200000 0 15200000
法人股 48640000 6112000 54752000
法人股转配股 5900 1770 7670
社会公众股
A股 71578507 21473552 93052059
其中:内部职工股 190000 36000 156000
B股 63998000 0 6398000
股份总额 199422407 27587322 227009729
注:1."法人股转配股"指1994年度配股的法人股转配部分。
2.张京星、罗良永等已不担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职务,所持7万股内部职工股已于1996年底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前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内部职工股实际为12万股。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2月27日起至1997年3月12日止。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法人股转配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
(2)本公司发起人股配股缴款地点在本公司。
3.缴款方法: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丽珠集团"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简称为"丽珠A1配"(编码8513),发起人股东、法人股转配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为"丽珠A2配"(编码3513)。上述配股权直接划入"丽珠集团"股东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每一配股权可以认购一股股票。由配股产生的零股配股权(不足一股)不予派发。本次派发的"丽珠集团"配股权不可交易。在配股认购期内,"丽珠集团"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得撤单。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若"丽珠集团"配股权持有者在1997年2月25日至1997年3月12日期间办理"丽珠集团"转托管,仍应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发起人股东已承诺认购611.2万股配股,放弃其余1304万股发起人股配股,发起人股东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期间到本公司办理交款手续。
4.逾期未被认购的发起人股、法人股转配股、社会公众股配股余股由承销商按比例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时间另行公告。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发起人法人股持有的尚未流通股份及其配股和红股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用途
1.进行"双加"工程项目投资
丽珠公司综合制剂车间技术改造等项目已进入国家的"双加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需要自筹资金6000万元,用于建设符合GMP要求的占地约2万平方米的全封闭生产厂房,进行片剂、硬胶囊、粉针等多个品种、多种剂型药品生产。该项目投产后将会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微生态制剂车间的技术改造
为了顺应微生态制剂市场的迅猛发展,公司将在原保健品厂的基础上进行上进行技术改造,以扩大"丽珠肠乐胶囊"、"丽珠双奇片"等微生态制剂的生产规模。该技改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投产后预计每年可产生近1000万元的利润。
3.中药厂栓剂车间技术改造
在国家科委及省科委等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大力资助下,丽珠集团将建成国家级的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加快公司中医药科研及生产。栓剂车间的建立可增加公司新剂型的生产,并可保证中药三类新药"前列栓"的顺利投产。该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投产后可以实现销售额1000万元,利润500万元。
4.与湖北医工所联营兴建丽珠集团湖北科益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科益制药厂是湖北医工附属药厂,现有阿昔洛韦和特非那丁等原料及制剂生产,"更昔洛韦"、"赖氨酸茶碱"、"甲磺酸培氟沙星"等新产品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生产批文。本公司投资科益药厂约1500万元,占其股份55%,成立丽珠集团湖北科益药业有限公司,归属丽珠集团管理。
5.建立新的营销体系
为了更好地开发市场,加强管理,公司确定建立新的营销体系,拟在广州、上海、北京、武汉筹建四个分公司,分别辐射华南、华东、华北和东北及中南和西北,总投资约2800万元。新的营销体系建立以后,公司的营销网络将得以规范化管理,自产重点产品的销售力度得以加强,每年节约销售费用约500万元。
6.开发生物材料血液灌流器
血液净化疗法是血液透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临床治疗方法,可以通过血液灌流器达到清除血液内毒物等的目的,投产后采用一次性血液灌流器将有较广阔的前景,总投资约450万元,正式投产后每年预计有近1000万元的利润。
7.控股清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1989年成立的以生产发酵产品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以抗生素原料药为主导,开发兽用产品及其他原料药,由于原料药是我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