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于1996年7月26日在丽珠公司召开,会议决议如下:
①审议通过《1996年度配股方案》;
②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③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1996年度配股方案》
(1)配股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2)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数量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9942.2407万股的30%,共计5982.6722万股,其中A股流通股2147.5322万股,境内发起人股1459.2万股,B股流通股1919.94万股,境外发起人股456万股。境内境外发起人若放弃配股,则根据自愿的原则,转配给其他股东或投资人。
(3)配股价格:
A股;4元-5元人民币/股
B股:在不低于净资产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4)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①建立全国各主要地区营销分公司及市场营销网络;
②技改项目(具体见配股说明书);
③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分阶段进行,先配A股,再配B股,A、B股配股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配股有效期至1997年周年股东例会。
(6)其他事项:
配股有关的事项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广东省证监会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董事会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与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
三、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996年8月27日下午15:00于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2)会议内容:
①审议《1996年度配股方案》
②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③其他事项
(3)出席对象:
①1996年8月16日在深交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表;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与会手续: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于8月27日13:30至15:00到本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登记报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联系人:麦彩林、高俊、卢新宇
联系地址:珠海拱北桂花北路
邮编:519020
电话:0756-8886713-3399或8886473
传真:0756-8886002
(5)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珠海经济特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6年7月26日
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