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
关于召开第十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于1999年4月27日在丽珠集团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8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8年度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丽珠集团199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199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1998年净利润人民币40,832,721.7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人民币4,083,272.17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人民币4,083,272.17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人民币4,083,272.17元,以公司现有股本306,035,4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的比例分派现金红利(外资股股息折成港币支付)。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经费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十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其他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6月2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丽珠集团199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丽珠集团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丽珠集团199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丽珠集团1998年度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5、审议《丽珠集团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经费事宜的议案》
7、其他事宜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9年5月25日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与会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正本、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于6月2日8:00至9:00到本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登记报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联 系 人:陈滢、楚天兵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886713
传 真:(0756)8886002
(四)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