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2002年9月25日召开了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将浦东不锈资产出售给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购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议案》等议案,于2002年9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并于200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报告书(草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与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与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停牌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员发审委提出审核意见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