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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60361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4,605,385 股

    发行价格:10.77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郎光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郎光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5 日,为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区间和募
集资金总额区间,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 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
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2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156,791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
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5 日,有效期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24,605,385 股

    3.发行价格:10.77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4,999,996.45 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 3,427,874.79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1,572,121.66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公司及方正承销保荐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郎光辉先生发出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13:00 止,郎光辉先生已按
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申购资金全额汇入方正保荐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6 月 22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
字[2021]第 4-00196 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止,主承
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索通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资金人民

币 264,999,996.45 元。2021 年 6 月 21 日,方正承销保荐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上
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21 年 6月 22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3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止,索通发展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264,999,996.45 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部分证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830,188.68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2,169,807.77 元汇入索通发展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索通发展自行支付的剩余证券承销及保荐费、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803,358.60 元,并加回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05,672.4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572,121.66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4,605,38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966,736.66 元。

    2.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成就,该等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符合《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及《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 24,605,385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 名,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0.7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4,605,3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4,999,996.45 元。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郎光辉

    居民身份证号:210102196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2.配售数量与限售期

    配售数量及限售期见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1      郎光辉        24,605,385      264,999,996.45  36 个月

    郎光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郎光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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