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股
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收购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鞍”)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 49%的股权。四川瑞鞍为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有限公司。本次收购的最终方案、交易金额等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徐福根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拟于近期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收购控股
股东下属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以及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福鞍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