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宁波港”)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的有关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做出相关安排,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宁波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9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9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200,000万股。
2、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宁波港”,股票代码为“601018”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 1 -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20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网上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
4、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18元/股-3.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3.70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10年9月17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网上申购日期为2010年9月14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申购简称为“宁港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18”。
7、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00万股。
8、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0年9月13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情况以2010年9月13日(T-1 日)为准)。
9、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 2 -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0年9月15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有关情况在《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0、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11、在出现网下申购不足或网上/网下总申购不足或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10年9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9月3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宁波港
指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报价
指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时,按照相关规定填列的且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报价
网上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 3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
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
网下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的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0年9月14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20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网上发行不超过1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网下电子化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10年9月16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
- 4 -公布。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及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0年9月15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并将于2010年9月16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回拨后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最终配售比例=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为: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3%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则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发行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可以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约5%的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3.18元/股-3.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70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 5 -1、21.25倍至24.7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5.18倍至29.3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200,000万股计算为1,280,000万股)。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共有127个配售对象提交了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交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94个,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为822,150万股,为本次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8.22倍。
(五)申购时间
2010年9月14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9:30-11:30,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宁港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18”。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资金申购获配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9月3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6日至
9月6日至9月9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 6 -T-3日
(周一至周四)
T-3日
9月9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9月10日(周五)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9月13日(周一)
刊登《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