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1997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刊登了《配股说明书》。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10:1.5的比例向于1997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嘉陵”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50元。
三、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19日
四、除权基准日:1997年5月20日
五、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5月20日至1997年6月9日止(期内券 商营业日)
2、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时,填写“嘉陵 配股”买入单(代码“700877),每股价格4.50元,最大可配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5)后取整。
3、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部分,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处理。
国家股配股由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六、获配股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且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其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执行。
七、咨询
1、本公司证券处
电话:(023)65315118 65192422
传真:(023)65306478
联系人:刘森林 艾亿春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上海(021)64312800 传真:(021)64314522 联系人:曹意华
电话:重庆(023)65305878 传真:(023)65306828 联系人:张波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