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增加议案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地 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2 座 7 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
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公司已披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地 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2 座 7 层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清荣先生
会议议程:
(一)公司董事长施清荣先生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二)推举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报告人
1 关于免除黄杰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2 关于提请补选雷鹏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3 关于提请补选亢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4 关于提请补选刘信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5 关于提请罢免施清荣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6 关于提请罢免焦祺森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7 关于提请罢免周路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8 关于提请罢免林源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9 关于提请选举胡文博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10 关于提请选举李春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11 关于免除张涛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长施清荣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六)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及见证律师的监督下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收集并
进行票数统计。
(七)由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继续,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议。
(十)由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由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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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特制定须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设秘书处,处理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四、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现场会议登记终止,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决,但可列席股东大会。
五、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参加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进行发言。
六、请与会股东在表决票上“同意”、“弃权”、“反对”的所选空格上打“√”,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大会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关于免除黄杰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判决书显示,公司董事黄杰负有以下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朱辉刚向黄博、宁晓艳提供借款 4,000 万元,邓天洲、黄杰、公司、青岛中
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借款 2018 年 4 月 27 日
到期,因黄博、宁晓燕逾期还款,朱辉刚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博、宁晓艳偿还朱辉刚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邓天洲、黄杰、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要求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黄杰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黄杰所担任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免去黄杰董事职务后,黄杰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免去黄杰董事职务不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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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2
关于提请补选雷鹏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共 9名董事(其中,3 名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事),目前公司非独立董事仅 5 名。为规范对公司的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1.17%)拟提名雷鹏国(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举表决程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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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3
关于提请补选亢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17%)拟提名亢韦(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举表决程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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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4
关于提请补选刘信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17%)拟提名刘信光(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举表决程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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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关于提请罢免施清荣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3.1.5 条规定:“3.1.5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施清荣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其同时兼任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关联方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未能督促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履行增持承诺、实施增持计划,严重误导了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
有鉴于此,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