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1.发行人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00856。
2.发行人拟向不超过10个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募集不超过1,950,000,ooo.00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液化天然气集散
中心、收购海外油气田资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3.认购人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
的法人资格,并已完全知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同意按本合同
约定的条件、金额及价格等,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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