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05,724,500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11.18元/股
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投控股”或“发行人”)拟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文创产业基金”)管理的“文创定增基金”、“屹唐定增基金”、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文建发展基金”)、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耀莱文化”)、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投华文”)、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凯石资管”)管理的“凯石价值 3号证券投资基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超越”)、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同印信”)和北京汇邦国际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汇邦国际”)共计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占公司发行 限售期
号 后总股本 (月)
1 文创产业基金—— 41,062,500 459,078,750 2.21% 36
文创定增基金
2 文创产业基金—— 33,306,600 372,367,788 1.80% 36
屹唐定增基金
3 文建发展基金 20,572,500 230,000,550 1.11% 36
4 耀莱文化 21,086,800 235,750,424 1.14% 36
5 建投华文 15,635,800 174,808,244 0.84% 36
6 凯石资管——凯石3 16,457,900 183,999,322 0.89% 36
号基金
7 四川信托 8,228,800 91,997,984 0.44% 36
8 华信超越 24,686,900 275,999,542 1.33% 36
9 青岛同印信 16,457,900 183,999,322 0.89% 36
10 汇邦国际 8,228,800 91,997,984 0.44% 36
合计 205,724,500 2,299,999,910 11.09%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年11月25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15日,公司获得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
称“北京市文资办”)《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文资函[2015]49号)的批准。 2015年12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9月1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05,724,500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05,724,500股
3.发行价格:11.18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9,999,910.00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30,365,724.50元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69,634,185.50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7年6月1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文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72.4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7]00039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已收到文创
定增基金、屹唐定增基金、文建发展基金、耀莱文化、建投华文、凯石3号基金、
四川信托、华信超越、青岛同印信、汇邦国际认缴股款人民币 2,269,999,910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0,000,000元),该股款由国泰君安于2017年6月15日汇
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1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
人民币30,365,724.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9,634,185.50元,其中新增股
本205,724,500.00元,资本公积2,065,616,855.31元。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股票的定价和分配过程合规,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管理人登记的,已依法办理并取得了相关备案证明和登记证书;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股票的定价和分配过程合规,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管理人登记的,已依法办理并取得了相关备案证明和登记证书;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05,724,500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
发行上限205,724,5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0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一览表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占公司发行 限售期
号 后总股本 (月)
1 文创产业基金—— 41,062,500 459,078,750 2.21% 36
文创定增基金
2 文创产业基金—— 33,306,600 372,367,788 1.80% 36
屹唐定增基金
3 文建发展基金 20,572,500 230,000,550 1.11% 36
4 耀莱文化 21,086,800 235,750,424 1.14% 36
5 建投华文 15,635,800 174,808,244 0.84% 36
6 凯石资管——凯石3 16,457,900 183,999,322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