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4-08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加勇、于鸿
坚、党国峻、黄俊德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加勇、于鸿
坚、党国峻、黄俊德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博亚时代中心 1803 室会
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