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12月18日至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人数16位,参加表决人数14位,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同意我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联农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农房产)与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签订真南小区退房协议。
1997年12月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曾与联农房产签订了购房协议,向联农房产购买真南小区26689平方米住宅使用权,每平方米2460元,合计房价总额65654940元。
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于1997年,1998年分三次向联农房产支付购房款共计26261976元,尚余房款39392964元未付。
鉴于一九九七年签订的购房协议至今已历时三年,充分考虑到三年联农房产一直为真南小区承担经营管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以39392964元的价格向联农房产退还以上全部房产,前期支付给联农房产的房款26261976元作为对联农房产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的补偿,联农房产不再向其退还。
说明:(1)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与我司及联农房产无任何关联关系。
(2)联农房产对此项交易的帐务处理,冲减主营业务收入65654940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47239530元,冲减营业税金及附加3588042.40元,冲减主营业务利润14827367.60元,并冲减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总公司的应收帐款39392964元;对于前期支付的26261976元购房款不予退回,作为营业外收入入帐。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