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2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86,858,316 股调整为不超过
190,197,513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15
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
于9.8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4,000,000股。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
末总股本 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红利202,474,215.46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
配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调整为9.7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86,858,316股。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6,858,316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
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4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公司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
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9.74元/股-0.171元/股
=9.57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
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含190,197,513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820,000,000 元÷
(9.74元/股-0.171元/股) =190,197,513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