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0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
上午 10:00 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其中董事长韩建红女士及董事管思怡女士委托董事兼总经理汪建平先生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建平先生主持,并对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进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2 年 2 月 4 日。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
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授权期
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4 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范围及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