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2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 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9,996,744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6,749,9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50,232.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399,75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1月16 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尚未使用 截止期末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金额 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总额 (%)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
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 115,000.00 49,298.95 65,701.05 42.87%
能建设项目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 19,775.00 3,565.83 16,209.17 18.03%
心项目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 9,900.00 5,899.21 4,000.79 59.59%
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5,000.00 52,000.00 3,000.00 94.55%
银行贷款
合计 199,675.00 110,763.99 88,911.01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太极集团 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膜分离项目)” 和“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天胶原料项目)” 的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
能建设项目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地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膜分离项目及天胶原料项目投入主要根据施工进度或实际需求开展,由于疫情原因,复工复产延期以及部分招标项目延期,致上述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
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整,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方投行对太极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太极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太极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太极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