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129,996,744股
发行价格:15.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996,749,987.84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1,962,399,755.24元人民币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月)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
1 23,437,500 360,000,000.00 12
限公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2 22,786,458 349,999,994.88 12
公司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733,072 379,899,985.92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4 13,020,833 199,999,994.88 12
公司
重庆市供销合作发展股
5 6,977,541 107,175,029.76 12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
6 13,020,833 199,999,994.88 12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
7 13,020,833 199,999,994.88 12
程有限公司
8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12,999,674 199,674,992.64 36
合计 129,996,744 1,996,749,987.84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其他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1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23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相关事宜。
2017年5月26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
议案及相关事宜。
2、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7日,太极集团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2017年6月14日,太极集团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
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7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重
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81,433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 1元
2、发行数量:129,996,744股
3、发行价格:每股15.36元
4、募集资金总额:1,996,749,987.84元人民币
5、发行费用:34,350,232.6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1,962,399,755.24元人民币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2018年1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300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月15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
收到 8名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6,749,987.84元。
2018年1月16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内。2018年 1月1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8〕8-2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9,996,744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6,749,987.8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50,232.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29,996,7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1,832,403,011.24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相关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及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其他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1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除太极有限外,本次参与询价并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除太极有限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主要股东(包括但不限于5%以上股东、前10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月)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
1 23,437,500 360,000,000.00 12
限公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2 22,786,458 349,999,994.88 12
公司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73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