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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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礼西 艾尔为 孙良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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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红 冯建国 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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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志阳 汤加兵 于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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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茜 钟国跃 程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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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 马开森 宋民宪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发行概况......7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1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四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4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2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6
发行人律师声明......27
审计机构声明......28
验资机构声明......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3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太极集团、发行人、公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发行 指 包括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发行不超过130,081,433股(含本数)股票(A股)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5月14
日)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告书 况报告书》
控股股东、太极有限指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
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TaijiIndustry(Group)Co.,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太极集团
证券代码: 600129
法人代表: 白礼西
发行前注册资本: 426,894,000元
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号
邮政编码: 408000
联系电话: 023-89886129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中成药、西药;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销
售副食品及其他食品、汽车二级维护及其以下作业、包
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住宿;保健用品加工、销售;医疗
器械销售(仅限I类);医疗包装制品加工;百货、五
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
含金银首饰)、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和木材)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中草药种植;水产
养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商品包装;旅游开发;
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自有房
屋、土地出租;贸易经纪与代理[以上范围法律、法规
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
审批前不得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2208507353E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6年5月13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23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2017年5月26日,太极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7日,太极集团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事宜。
2017年6月14日,太极集团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7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
2017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81,433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2018年 1
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3001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月15日,东方花旗收到获配的投资者
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996,749,987.84元。2018年1月16日,东方花旗将
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2018年1月1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8〕8-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等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9,996,7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6,749,987.8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129,996,7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32,403,011.24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相关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29,996,744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