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1年3月16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64号文核准通过。《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1年7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00年底总股本20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书面承诺以现金认购其应配股份的5.99%,计223万股,其余放弃,其配股方案已经获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国资字200159号文批复同意;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457万股,由承销团余额包销。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额为2680万股。
2、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96元
3、股权登记日:2001年8月1日
4、除权基准日:2001年8月2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8月2日至2001年8月1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6、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 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7、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股份时,填写“古越配股”(700059) 卖出委托单,每股价格12.96元,配股数量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 例(0.3)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国有法人股股东按其承诺认购股数和每股配股价格12.96元,到本公司财务部缴纳配股认购款。
8、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1年7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01年度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