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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31 深市 科创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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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公证天业承办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担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2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 42 人,
注册会计师 3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2 人。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公证天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227.2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450.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441.31 万元。2020 年度公证天业上市公司客户 63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9,003.55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燏        陈恒志          黄德明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 年      2012 年          1995 年

何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年      2012 年          1995 年


何时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15 年      2018 年          1994 年

何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务    2018 年      2020 年          2018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邓燏近三年签署了科创新源(300731)、绿之彩(832014)、世创科技(833136)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恒志近三年签署了科创新源(300731)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贝肯能源(002828)、威孚高科(000581)、华昌化工(002274)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证天业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公证天业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本次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五)《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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