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暨湖北项目管输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份订单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或“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锂电
池”)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暨湖北项目管输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海科新源以管输方式向比亚迪锂电池湖北项目供应协议所购产品每年至少 10 万吨。产品的实际采购数量以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16327M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 3001 号
法定代表人:何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16000 万元 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06 月 0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空调产品的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租赁;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实业投资与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电池线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锂锰氧材料、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电子电源、电力电源)、硅铁模块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限A2 厂房一层)、开发、销售;包装制品(纸箱、吸塑盘、拉伸膜、珍珠棉)的生产、销售。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保、销售、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
及销售;轨道梁、柱的制造、安装;轨道交通项目的总承包;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比亚迪锂电池之间无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比亚迪锂电池无类似交易情况
比亚迪锂电池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比亚迪锂电池湖北项目拟向海科新源采购四款溶剂,分别为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乙烯酯/EC、碳酸甲乙酯/EMC、碳酸二乙酯/DEC,就上述四款溶剂,海科新源保证产能满足比亚迪锂电池湖北项目每年至少 10 万吨的产品需求。
2、海科新源承担管输建设工程及相关费用,保证其产品优先满足比亚迪锂电池湖北项目电解液生产的连续性需求。
3、具体采购量、采购日期等内容以双方签署的采购相关协议、采购订单等合同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比亚迪锂电池公司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专注于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在储能电池领域具有技术积累,磷酸铁锂电池在安全性、循环寿命和成本方面具备优势。比亚迪锂电池近年获得 2025 年国家级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2025 年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 2024 年国家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等荣誉,在电池技术规范化和质量控制方面形成竞争力。双方本次签署
合作协议,展开长期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保证比亚迪锂电池湖北项目在未来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的同时对公司销售带来积极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比亚迪锂电池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份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张在忠、吴雷
雷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在忠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吴雷雷尚未发生减持。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长期合作协议暨湖北项目管输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