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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信息确认,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
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1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及与
  前述核查对象确认,其中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
  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数量(股)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数量(股)

 1    潘**  中层管理人员                      12,000                    154,600

 2    唐*  中层管理人员                            0                      21,500

      注:

      (1)1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包含因公司统一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引起的批量非交易过户行为。

      (2)潘**自查期间累计卖出股份不包含公司在自查期间回购注销的12,600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唐*自查期间累计卖出股份不包含公司在自查期间回购注销的54,600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

      经核查,潘**于2021年10月12日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于知悉内幕信息期
  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0,000股;唐*于2021年10月12日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
  于知悉内幕信息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800股。上述2人在内幕信息知情期内对
  公司股票处置方向均为卖出,不存在买入行为。

      根据公司核查及潘**、唐*出具的说明,其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
  事项,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及审议和披露时间,知悉信息有
  限,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且对相关规定缺乏
  足够理解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
  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性原则,潘**、唐*作为
  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地调整。

      其余1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均未获知本次激励计
划的任何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共有4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包含因公司统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引起的批量非交易过户行为。

  经公司核查及与前述激励对象确认,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均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潘**、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也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上述2名激励对象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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